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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
为了规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,迅速有效处置救援各类安全事故,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办法。
一、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,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,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、安全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。联系我校实际还包括工作生活中的用火、用电、用水、用气安全、重要部位治安安全、食堂卫生安全、青少班及学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其他安全事件。
二、应对突发事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
(1)第一时间反应、报告和处置;
(2)第一责任人负总责、各部门自觉响应;
(3)全体动员,各方无条件配合;
(4)以人为本,力争人员零伤亡;
(5)尽最大努力,减少财产损失;
(6)严防次生事故发生;
(7)预防为主,预防和应急救援相结合;
(8)平时准备和现场应急救援相结合;
(9)失误、失职责任追究原则。
三、成立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机构(附件一)
(1)总指挥:孔明,副总指挥:郑伟钢
(2)下设行动小组:
组织协调组,组长:郑伟钢(兼任);紧急救援组,组长:胡建定;宣传动员组,组长:鲍越峰;后勤保障组,组长:滕新荣。
(3)各科室负责人及重点部位负责人自觉服从积极配合。
四、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
总指挥:组织指挥应急预案管理全局性工作,协调上下、左右各部开展紧急救援实施工作。
副总指挥: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,兼任组织协调组组长。
五、各行动组责任制
(1)组织协调组:实施现场指挥协调,负责人事安排,上下左右协调联络,特别重要事件应急处置。
(2)紧急救援组:负责现场救援,统筹实施人身救援和财产抢险,优先考虑重点部位。负责逃生转移,防患次生灾害发生。
(3)宣传动员组:负责平时的应急宣传,培训教育和演练工作,应急情况下动员,成立临时支部,组织志愿者和社会人员的协同配合。
(4)后勤保障组:事先做好物资和消防设备的储备和检修,现场提供物资设备,如照明、车辆、消防器械等,协调后勤关系,搞好后勤服务,组织现场治安管理和交通疏通,负责清场和善后工作处置。
各科室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并动员本部人员立即投入现场救援工作。
六、应急救援和安全管理人人有责
要确立安全意识,时刻绷紧应急应变这根弦,自觉承担突发事件救援的各种责任和义务,服从安排,积极救援,平时要认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。
七、责任追究
应急预案管理责任重大,要不得半点虚假和形式主义,要立足于早抓早管、常抓常管、严抓严管,开展应急预案管理的督查和考核。经常检查安全状况和事故苗头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对于应急救援工作不力、不负责或造成损失的,要严肃追究责任,并严肃处理。要把应急预案管理好坏与科室和员工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。
附件一:应急预案管理组织结构一览表
附件二:应急联系电话
附件三:安全管理制度
附件四:消防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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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