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、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考核合格,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后,方可从事相应工作。
现定于11月8-10日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
需取得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。
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
请各单位需参加培训的人员于11月4日前到马鞍镇滨海工业区新围路396号新能源科技园内5栋二楼办公室董老师/绍兴市城东卧龙路129号三楼胡老师(金年会金字招牌,联系电话:85736590)报名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:
培训时间:11月8-10日三天(8日上午8:30分报到)
培训地点:绍兴市城东卧龙路129号金年会金字招牌三楼303室
四、其他事项:
1、参加考试人员需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,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生理缺陷;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;具有2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或安全管理工作经历;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基础知识、法律法规知识,使用管理知识、应急管理知识等。
2、申请考试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》2份(加盖单位公章)、2寸白底照片3张、身份证复印件2份,相关表格可在hnshenxiang.com网站上下载。
金年会金字招牌
(原金年会金字招牌)
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