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4(秋)专科、专升本(业余)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办学学院、校外学习中心及各位学员:
为确保2014(秋)专科、专升本(业余)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,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、落实好相关工作。
一、时间安排
2016年6月23日---2016年9月23日
请参见附件二:专科、专升本(业余)2014(秋)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工作进度表。
二、做好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动员工作
请各学习中心及时召开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工作动员会,组织落实学生的实习单位、实习题目及实习内容。鼓励和提倡学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选择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具体问题,结合专业知识分析并提出建议、对策。
三、学习中心及时查看下载各专业具体实践、实习要求并对部分专业在网上填写“学习中心评语”(填写“评语”课程见附件三)
1、操作流程如下:点击导航栏中的 “学习中心”—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习中心管理空间。(详细操作见附件一)
2、学习中心需要对文科专科所有专业《毕业实习报告》填写评语,具体课程请参见附件三。
注:学生提交文档后学习中心才可填写“评语”,在学生提交文档截止时间一周后,学习中心应完成“评语”工作(详细操作见附件一)。
3、实践实习成绩发布后,学习中心应尽快通知学生查看,若学生对成绩有疑问,需在成绩发布后两周内与所在学习中心教务人员联系复查成绩。(成绩复查需按要求填写‘实践实习成绩复查表’,见附件四)
四、学生查看下载实践、实习报告要求:(详细操作见附件一)
方法如下:点击网院首页的 “学员空间”—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员空间;在首页左侧位置点击进入“实践课程”平台,在“待填写报告”里面有本批次应完成的实践、实习课程,点击课程名称进入后,在“大纲”处下载该课程资料。
五、公管学院、经济学院实践课程考核形式有所变化
1、公管学院、经济学院开设的实践课程除《毕业实习》以外,其他实践课程改为作业考核形式,即该专业除《毕业实习》仍以报告形式在实践课程平台上提交外,其他实践类课程均在“网上作业平台”完成。
2、该部分实践课程作业考核时间与实践课程布置时间同步,每次必须完成两套题,每套题学生可分别完成三次,提交三次,系统将自动按照最高分记录成绩,答案在系统提交截止时间后显示,请各位同学按时查看。
公管学院、经济学院由“实践课程”改为“网上作业考核”的具体课程请参看附件三。
六、督促学生认真按时完成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报告
1、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报告须按照进度表的时间要求通过网络教育学院平台提交,终稿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不合格。(终稿提交截止时间:2016年9月23日,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者自动延期至下一批次)
2、学生必须认真查看实践、实习大纲并按要求完成写作,不按大纲规定写作者成绩不合格。
3、学生撰写实习报告,严禁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,一经查实,取消写作资格,成绩不合格。
七、护理学纸质材料要求
1、学生应在2016年8月底左右将盖章的“带教人员信息表”和“评分表”交予学习中心,‘实习评分表’和‘带教信息表’盖章有效。(注:‘带教人员信息表’需打印出来盖医院公章,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盖章方认可有效。)
2、学习中心需把整理好的护理学专业的“签字盖章评分表”、“带教人员信息表”与“签字盖章的成绩汇总表”在2016年9月15日前一并邮寄至我院。(同时需提交与上交评分表对应的电子名单,电子名单必须与上交的纸质材料一致。)
八、做好过程管理工作
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加强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,定期检查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进展情况,协调处理毕业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。
因毕业实习安排在学生第五学期,即最后一学期,没有补做补交机会,如学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报告写作并上传终稿,该科成绩未取得学分将影响正常毕业,所以请各学习中心和学员一定要认真参照实习安排时间进度表进行。
附件一:查看、下载实践、实习要求操作手册
附件二:专科、专升本(业余)2014(秋)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工作进度表
附件三:实践、实习课程表
附件四:实践实习成绩复查表
护理纸质材料邮寄地址:四川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(西区五教410)王易玮028-85463938收
实践教学联系电话(传真):(028)-85463938 联系人:王老师
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服务中心
2016-06-22